读者须到借还书处办理还书手续: 1)不办理还书手续将图书放回原位的还书无效,丢失由读者本人负责。
2)读者所借图书需到相应的出借馆归还,在其它馆归还的无效。3)读者应在“应还日期”前归还图书,逾期收取逾期金,每天每册0.2元。4)读者损坏图书、遗失图书,应按图书馆相关规定进行赔偿。在广州图书馆借的书可以在哪还书?书已过期?可以去离你家最近的图书馆还书,并且要缴纳滞期费用,好像是0.1元/天.本。因为从2010年09月起,广州地区实现了公共图书馆“通借通还”服务,“通借通还”是指区域图书馆群体内,读者可在提供服务的任意馆自由借还图书,不受地理位置限制,最大效能利用文献资源。 目前,已实现广州图书馆,白云区图书馆、荔湾区图书馆、海珠区图书馆、南沙区图书馆、天河区图书馆、萝岗区图书馆、黄埔区图书馆、增城市图书馆,广州图书馆流动图书馆、从化市图书馆、花都区图书馆、越秀区图书馆、番禺区图书馆、广州图书馆24小时自助图书馆、金花街分馆、光大花园分馆、石牌街分馆、车陂分馆、芳村花园借阅处之间的中文图书通借通还。 希望能帮到您!